问答详情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未变更公司)?对于公司性质所赋予的法律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会造成哪些影响?例如:若注销公司,是否须取得协议中各股东的允许?谢谢!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未变更公司)是否须取得协议中各股东的允许?

股权转让 2019-05-09 05: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产生变化,需要同时变更公司章程。   《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 股权转让效力,又可称为股权变动效力 :指股权经转让后在原股东与受让人之间发生移转,原股东丧失转让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和相应股东资格,以股东身份对公司行使股权。股权转让效力的发生依据有三种:交付、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等内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一般涉及两个登记变更,一个是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另一个是股东工商登记的变更。
  •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72条第3款也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