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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门面和加盟连锁店经营权转让给我,并负责保证我长期使用和转让,如出现任何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现在总公司要让我缴纳2万多的加盟费和技术费,不然就停止发货给我,找到老总他说这个店被转让几手了都没有经过公司,而且这个店的合同已经被第一个加盟商转到其他地方去经营了,他现在连甲方是谁都不知道,暂时给我发货,两个月内去公司缴纳费用,找甲方他说我是负责你用,那钱是公司要的跟他没有关系,他又没有跟公司签合同,这笔费用该不该甲方负责,如果甲方不负责可不可以起诉撤销合同?甲方将门面和加盟连锁店经营权转让给我,那钱是公司要的跟他没有关系,如果甲方不负责可不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连锁加盟 2019-03-17 1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技术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约定的价款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的技术意见、技术知识。  
    2.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所谓权利化,包括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及技术秘密成果权等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由下列四种具体合同构成: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 你好,在加盟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费。
      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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