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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离婚,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上诉又撤诉了,离婚时间是一审判决日期还是二审判决日期开始呀?

离婚 2019-01-27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法院一审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到法院离婚,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半年和好的机会,不予判决离婚。如果第二次再诉讼离婚,说明双方没有和好的几率较大,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也会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下达判决书时间,要看本地法院受理后适用的是哪一种审理程序。
      若是普通审理程序,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下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审理程序,会在三个月内结束审理下达判决书。
      建议是本人持有身份证到起诉离婚的法院咨询庭审结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追问
    三个月没下判决书,就要等到六个月后才会下判决书了
  •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 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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