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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离婚,一审判决离婚,我丈夫上诉二审,二审我丈夫撤诉了。那我现在算离婚吗?

离婚 2019-01-02 1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这里提供一份离婚上诉状,希望能够帮到你. 上诉人(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法院第×××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 诉 请 求   1 请求依法撤销×××××法院第×××号民事判决书;   2 请求乙方判令双方离婚;   3 依法判令婚生子由上诉人抚养   4 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上 诉 理 由   一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二 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三 原审程序错误---------------------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 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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