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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租房合同中已要求到期后承租方应将房屋恢复原样,但承租方到期后拒绝履行合同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请问我在租房合同中已要求到期后承租方应将房屋恢复原样,但承租方到期后拒绝履行合同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2-24 2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件;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 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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