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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淘宝网买了一个三轮电动车,刚买的时候没发现问题,并且卖家态度很好,我就很快就给确认到货了,可是在确认到货后有问题咨询卖家客服的时候总是推给其他人处理,他说他只负责售前,不负责售后,售后的联系方式就是一个电话号码,打过去还不能给解决问题,我一气之下给卖家的交易评价打了个差评,几天后车子的电机就烧了,我找到卖家,卖家以中差评终身无售后为由拒绝我售后申请,卖家在物品详细介绍中有标明电器部件保修一年,包括电机、控制器、充电器、电池,有这样的字样,并且我买车子标明是500W电机,找修车师傅修理的时候,师傅说是350W的电机,并不是500W,卖家以次充好,这样算不算是假货,或者是这样算不算卖家有欺诈行为?我在淘宝从9月22号开始申诉,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我本身是残疾人,卖家还在旺旺聊天中和电话中辱骂我,我电话有录音的,我现在被卖家搞的一点心情都没有,淘宝上交易已经超过一个月,现在无法申请投诉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我一个公道,我是残疾人,看看这里能不能寻求到帮助,谢谢大家!不负责售后,打过去还不能给解决问题,并不是500W,算不算卖家有欺诈行为?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我一个公道

消费者维权 2019-05-08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卖假货的卖方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在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 涉嫌诈骗,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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