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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家人给我买了一套房子,贷款。我现在领了结婚证,房产上写的我个人财产。我想咨询一下,贷款还没付清,算不算共同财产结婚前家人给我买了一套房子,贷款。我现在领了结婚证,房产上写的我个人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1-20 0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关键的前提是认定,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那么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个人财产是婚前的,最好有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第18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用婚后收入还房贷的钱,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婚后所还房贷的一半。原因是:领证后,没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男女哪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分居2年,但没领结婚证,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没有特殊约定,一方的婚后收入在分居的2年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3、想让法院不判这2年的房货的一半给对方:只能找证据证明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找证据证明婚后还房贷的钱用的是自己的婚前存款。
  • 婚前买房的债务,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现在要离婚,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无法分割不了,那婚前的债务是可以追讨的,婚后偿还债款的一方由于无法获得房屋的分割部分,则可以依法请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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