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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右食指不全离断伤打石膏板下内固定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司法鉴定工伤九级,工资平均8700多,工作四年了,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我会得到哪些赔偿,大体赔偿费是多少

工伤赔偿 2022-09-24 18: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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