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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违法内容?

我们是石家庄市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我们在该公司和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查阅公司的章程。发现该公司章程修改的“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未涉及登记事项)等条款内容,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且公司章程没有载明“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该公司新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且公司拒绝向我们提供公司章程作为诉讼证据。

咨询问题1、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9条第2款规定,股东如何申请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新化股份公司将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咨询问题2、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股东如何申请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新化股份公司将公司章程“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条款等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咨询问题3、公司发放的公司章程没有加盖公司印章,是否能作为诉讼证据?

咨询问题4、公司拒绝我们复制公司章程,公司又没有将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违法内容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这是否属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如何申请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违法内容?我们是石家庄市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股东如何申请公司登记机关

离婚 2019-05-11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
    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 你好,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解答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 国有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和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情况的股份不得转让。  第五条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产业政策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根据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确定。  第七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工作。
      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有重大影响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将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 先到被告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办事大厅查询、打印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要工商局签章哟)。准备好相关材料,到被告的注册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递交材料,涉及财产的话要准备好诉讼费哟。 起诉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原告的资质或身份证明(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原告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2. 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局的查询原件)。
    3. 起诉状。
    4. 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例如:合同,欠条,还款计划,等等。
    5. 其他,包括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授权书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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