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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儿子去年十月份在一家饭店打工,干到一月二十号辞职不干了,一月份的工资没给,去给老板要钱,他说我儿子没去上班不给钱,辞职报告让他经理给撕了,我儿子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求回答

劳动纠纷 2022-09-29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拖欠工资等。但是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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