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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立学校任教学主管一职,开始的时候谈的工资待遇是5000元底薪+学员的提成,现在由于学校班级毕业升级,流失了一些学员,学校称我未完成学校任务,把底薪降为2500一个月,学员提成没有了。这样算不算违约?下面是劳动合同,未提及到学员流失与留班的问题。还有就是在职期参加了一次外地培训。校方与我又签了一个《培训合同》。合同中提到一条就是要在此校干满5年,否则双倍赔偿培训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果我现在向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不用赔偿培训产生的费用。谢谢。《劳动合同》如下。《培训合同》未附。《劳动合同》********学校现聘用(******)为全职英语教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现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2,合同期满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任何一方不可在续订聘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要的教学软件。2,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急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3,认真做好备课与教学记录,课前撰写教案,认真按时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和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4,热爱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听从领导指挥,一良好的师德,认真对待在学校的每一天工作,做到爱岗敬业。5,认真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评价乙方的工作质量,可根据教学质量调整薪资标准或是否终止本合同。3.根据招生情况,乙方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的必须下达的招生任务。5,甲方按照相关地区的规定,安排乙方享有法定假或安排调休。第四条,薪资及其他1,基本工资5000元2,效益工资:在册学生,每个孩子每月提成10元。3,课时费---50元/节(试听课不计算,一孩子交费课时为准)4,教龄工资--(每年加基本工资100元)5,通勤补助。100元每月6,工资发放日:每月10 到15日为工资发放日,核发上月工资,如有特殊原因,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第五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内容,任何一方不可擅自改变,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甲方:************ 乙方:*************算不算违约?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可以续签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合同纠纷 2019-06-11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⑸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⑺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⑻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以下就是培训违约金用工资抵扣的相关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培训费用为一万元,约定服务期二年,劳动者服务满一年辞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五千元的违约金。
  • 你好,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吗的问题,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
      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是进入新企业报到后,第一份需要劳动者亲自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是每个劳动者依法获得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证件,更是企业依此管理员工和兑现承诺的依据。因此,应当予以高度关注。
    《劳动合同》基本上是由企业事前草拟好的一个“格式化”的文件,只是因岗位不同、工作标准不同、责任不同、劳动者的能力不同等等,在具体填写时,一些数据和文字描述有所不同而已。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所以,既然是一份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劳动者就可以参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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