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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承包厂里的抛光车间,我们做的产品,经过厂里的检验,然后包装的检验,都已经合格了,,产品发到客户那里出现了质量问题,我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厂里要求去客户那里返工,厂里不承担返工费用

产品质量 2022-10-02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产者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是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生产者无法预见侵害存在;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产品还未投入流通领域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下列情况下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因为第三方导致缺陷产生的,生产者只承担中间责任,赔偿后可以追偿。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有: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2、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但经营者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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