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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我跟房客签订了租房合同,到期才发现房客已经搬走并偷走家电,当联系到房客时才知道他已经在看守所里了,而入住的人并不是他本人。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0-02 12: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租客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房东应当通知其合同已经结束要求其搬走并返还房屋,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租客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房东应承担;
    2、构成违约,房东需要赔偿相应违约金,违约金在双方租赁合同中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合同中无规定的,按照对受害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3、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承租方可以起诉至法院。上诉至人民法院的,应当提前搜集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到期后,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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