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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询一下农村宅基地方面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2-10-03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有: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法律依据:
  • 农村宅基地法的规定有: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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