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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工作30多年了,马上就要到退休的年龄了。我多次找单位领导谈养老保险问题,单位一直没有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04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流程:先由单位将职工的档案等材料准备好;然后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申请;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最后准予退休,办理退休登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如果退休员工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而单位与该员工产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以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其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办理退休手续的步骤:先提前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上述单位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再由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报审表;最后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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