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业主出小区,物业保安不给业主开门。业主撞门而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0-04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并可以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发生损害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应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并可以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