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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买的房子,在顶层的,不知道物业在楼顶弄什么把我佳的房顶打穿了。并且漏水了。想知道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9-01-08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屋顶漏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可以认定出原因并进行责任划分,则可以请求赔偿。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 您好,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根据我们以往的成功经验,建议您目前谨慎与开发商联系,证据材料还需要再核实,有必要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个证据保全,或者找房屋鉴定机构做一个鉴定。
    当然了,前提是房屋漏水的质量问题确实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因果关系这一块。您这边的全部证据材料可以带过来,我们看一下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如果前面您说的这些情况都属实并且有证据佐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
    费用问题您不用担心,前期一般只象征性的收取少量咨询费。

  • 一、物业改变公共场所用途的业主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应和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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