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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公司没给我们交,以离职了。

劳动纠纷 2022-10-05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可提出公积金,法律规定,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是符合提提取条件的,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若属于法律强制规定购买的单位,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公司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可以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经查证属实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公司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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