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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三年了,带有一儿一女,没有房住怎么申请安置房,本村已拆迁

房产纠纷 2022-10-05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申请安置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是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
    2、被拆迁人是指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3、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为一户: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起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地方政府建设通公告公布之日起,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4、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后,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迁户口、装修等相关活动。法律依据:《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
    (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三)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前,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第四条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农村集体房地产证或宅基地证作为补偿依据。被拆迁人提供其它产权证明文件,经国土房管部门确认可以作为权属证明的,作为补偿依据。
  • 办理安置房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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