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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实体店买到一个西门子热水器,花了2000多,但后来发现实际价钱才1000,我想退货,刚买不久,有发票,但商家不给退,怎么办?我在实体店买到一个西门子热水器,花了2000多,刚买不久,有发票,但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5-15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
    但下列三种情形,仍可以要求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 实体店买东西想退换店家不肯可以找消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有正当理由,发票开了也可以退货。
      发票当月开,当月退回,且对方未认证,直接作废就好了。如果跨月 了或者认证了,则对方要开一个拒绝证明,去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的证明,然后销货方凭税务局的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
    (2007)18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文件规定,结合您的表述,购买方税号错误,认证结果为必然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因此,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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