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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钱,将房子抵押给我,房子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后来对方反悔,法院将房子判给我。拆迁的时候,法院的判决能作为要求拆迁补偿的依据吗?将房子抵押给我,房子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法院将房子判给我。法院的判决能作为要求拆迁补偿的依据吗?

拆迁补偿 2019-01-31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
    第一,搬迁补助费。
    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
    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因此如果符合相应的拆迁补偿规定,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 实践中,小产权房被依法拆迁后是否获得补偿情况如下:
    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所有人依法履行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所有的房子。被依法纳入征收拆迁范围的,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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