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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十年了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22-10-07 0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20年未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房屋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并且当事人必须在持有住房时间内,携带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房产20年未过户政策:房屋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并且当事人必须在持有住房时间内,携带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不可以,没过户房子就不是你的,你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有房屋所有人才拥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还是先把房子过户再卖。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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