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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写的家具家电全带,室内物品不能更换,付完房款发现家具家电被更换,怎样解决,中介有责任吗

房产纠纷 2022-10-07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可以要求退中介费。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中介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其在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二手卖家不交房中介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有责任,可以要求中介协助履行或者退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没有明确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当事人完全履行完毕合同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房产中介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客户能要求中介给予赔偿。中介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违反忠实居间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客户有权要求赔偿,不能主张收取服务费用,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并且应当就因己方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客户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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