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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发生的强奸案件,当时受害者未满十四岁,嫌疑人已满十四未满十六,现在再报警有多大胜算?若只有被害人指正和嫌疑人的口供能否形成证据链?如果嫌疑人当庭翻供还能否对嫌疑人进行有效的判决?现在再报警有多大胜算?若只有被害人指正和嫌疑人的口供能否形成证据链?如果嫌疑人当庭翻供还能否对嫌疑人进行有效的判决?

刑事辩护 2019-03-01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原告和被告的口供当然可以作为证据。这叫当事人陈述,属于证据的一种。
    2、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认识所发表的陈词及叙述,依靠当事人陈述,可以反映案件事实的全部或部分面貌。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并以口头形式为主。
    3、因为案件当事人最了解案件事实,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所以,当事人陈述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倾向性。但同时,因为当事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陈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实,最为直接、具体、全面和系统,有利于审判人员借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4、当事人陈述,是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uff

  • 1、对于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来讲,积极认罪悔罪、退赃争取从宽处罚是正解。  
    2、是否可以翻供,那就看原来的口供是否属实,司法机关会如实调查。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证明强奸事实的都是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也不应认定为强奸罪。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由于强奸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所以,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强奸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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