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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了我的工资,请问这个合法吗?

我正常离职了,走之前领取项目奖金,公司之前没有关于奖金的分配文件,离职后,公司要求我退还奖金1000元,我答应了晚点给。四天后公司制定了一个分配制度,按这个制度来找我要钱,要退还2550元,我不答应,因为我已经离职了,我也没在分配文件签名,公司扣了我工资和报销。请问这个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08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公司还要压我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扣工资奖金的情况有这些: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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