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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半个月了,医院打电话过来来说还有费用没交

综合法律 2022-10-08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可以催告患者及时支付医药费,患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的,医院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主张支付相应的医药费并支付利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若医院方认为治疗已经结束,但伤者仍然不肯出院,坚持要继续住院的,可以针对其后续产生的医疗费不予赔付。即使伤者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者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进而拒赔构成过度医疗部分的医疗费。
    法律依据:若医院方认为治疗已经结束,但伤者仍然不肯出院,坚持要继续住院的,可以针对其后续产生的医疗费不予赔付。即使伤者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者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进而拒赔构成过度医疗部分的医疗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患者要投诉医院乱收费的,首先将病历、发票收据之类的全部保存好,这些都是依据、凭证。其次,找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能和医院直接协商处理,妥善解决是最好的了。再次,与医院协商未果,那么就不得不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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