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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去工地干活,但是到了后工地还无法工作,回家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工地有责任吗

工伤赔偿 2022-10-10 0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公司是没有责任。只有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上班途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在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1、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负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承担交通事故的什么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因工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员工所在的单位或者员工一方可以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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