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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劳动仲裁书开庭通知下来了,如果不出庭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22-10-10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开庭要注意下列事项: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作出前先行调解;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该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劳动争议中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若仲裁庭对当事双方的经济纠纷作出经济仲裁,但被告拒不出庭的,对仲裁庭如何裁决一般没有影响,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决定履行义务。《仲裁法》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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