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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漏雨,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0-10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漏水的赔偿问题,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权者,是开发商、住户还是物业,如果是住户的话,受损失一方可以与住户协商,看是否能就赔偿数额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话,受损失的一方要根据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为了维护房屋支出的材料费用、聘请专业人员修理的劳务费,以及自身为修复房屋造成的其他的损失。如果是基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 属于房屋原因的,由房东赔付出租房屋漏雨损失,因租客使用不当的,由租客赔付房屋漏雨的损失。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房屋漏雨,房东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漏雨,租户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业主房子外墙漏雨,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由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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