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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2014年到2017年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也没有扣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17年开始代扣了个人缴纳的部分,但是单位没有缴纳到社保账户上。我工作了五年养老保险都没有记录。现在离职半年了,收到了单位要求我补充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部分。这种情况单位是否违法,我不补交是否违法

劳动纠纷 2022-10-10 2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己交养老保险,没有和单位一起交划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也可以自己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养老保险作为社保的一种,其和社保一样,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的投保资金一般都是在每个月15-25日进行扣款,扣款的来源都是社保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同时不同地区时间上会有所差别,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用人单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如果单位有欠缴社保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则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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