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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借给朋友3万块钱???没有写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到了说好还的期间就一拖再拖???但是他现在坐牢去了???请问我这个钱还能追回吗?

债权债务 2022-10-11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了钱却没打借条可以:
    (1)债权人可与债务人直接协商,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出具调解书;
    (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庭审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收集充分的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银行或者其他平台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借款期满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个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借钱不还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案件的范围,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朋友借钱没有借条的办法:双方可以就借款事实,补立借条。如对方不愿意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欠款录音等证据,足以支撑当事人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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