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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公司说要扣完工资,他们不同意我辞职,就是自离,没有工资。请问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纠纷 2022-10-11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对于该试用期的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果公司在办理辞职时,不办理不帮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离职报告等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如果公司在辞职的时候拖欠劳动者工资,建议劳动者是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记录,劳动合同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这些收集的证据材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急辞工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法辞职规定: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并不需要什么理由。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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