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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领证之前买的 ,房产证上已经有了我老公和公公的名字,请问领证之后可不可以把我的名字加上?

离婚 2019-02-06 1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以下就是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拓展资料:
    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
    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关于夫妻加名:无贷款的,直接去区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 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费,有的不需要(居我所知,民生肯定要的,其他不清,具体费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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