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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使用权房屋户主死亡,有再婚妻子在世,户口也在本屋户口本上,现房屋户口本上无户主,户口内有已死亡户主的外甥女,外甥女一直都不住在本处房屋,现在该如何把户主过到再婚妻子名下?

房产纠纷 2022-10-11 18: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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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户主死亡,现无户主,怎么过户给妻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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