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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员工不同意,如何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纠纷 2022-10-11 2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调岗,但员工不同意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的,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被违法辞退的,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的处理方式:
    1、如果纯粹是员工本人的工作能力原因,企业要给员工调换岗位,要明确给出其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原因;
    3、要做好绩效沟通工作,并做好记录,也要给员工改善提高的机会;
    3、要协商一致。即使协商同意调岗,其薪酬待遇也不能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公司要调整岗位员工不同意,公司可以和员工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高调岗员工的福利和待遇,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员工调岗不仅要考虑公司的需要,还要考虑员工的情况。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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