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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发少了,本人上个月正常离职,但是今个月发工资却少了一两千的绩效工资,问上级回复是:客户今月结款,绩效从这个月算,所以绩效跟我无关。这个可以吗,上班时间是单休每天十个钟,我离职当月还加班了四五十个小时,工资才三千多

劳动纠纷 2022-10-12 0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当月的工作天数未满全月的,工资应当按照实际天数发放,可用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国家规定一个月为
    21.75个工作日,工作几天即拿几天工资,期间有周六或周日的,应当去除;双方在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工作不到一周就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法结合劳动者的实际用工发放,可以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在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离职时,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发放;也可以去申请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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