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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做收银员,每天早上3点钟起床上班,下午五点钟才让下班,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每个月只准许休息2天,现在想要辞职,却被公司告知如果现在走要扣掉上个月工资,请问这符合法律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劳动纠纷 2022-10-12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减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对此是有拒绝的权利的,单位扣工资属于克扣的情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员工辞职了,工资应该结清。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付清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有克扣或者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该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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