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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最近在网上认识一个男孩子,我是单身,他就说让我做他女朋友,让我过去找他,他就给我钱,我同意了,然后之后一直自愿转账给我,我也不好意思要,然后我说我不去他那边上班了,他就说我是骗子,骗他钱,请问这个属于我诈骗他吗

刑事辩护 2022-10-12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没有实施欺诈行为,网恋的当事人自愿转账的,一般不可以告诈骗。但如果对方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转账的,可以告他人诈骗。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事人在明知、没有受蒙骗的情况下,自愿给予他人财物,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诈骗的。但如果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给钱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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