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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做图书封面设计时,如果要用网上的图片,是不是要支付所有者版权费?或者事先征得同意才能使用呢?

2022-10-12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网上的图片不侵权的方式有若是以营利为目的,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依法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向其支付报酬。若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则属于合理使用行为,但是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经著作权人同意用网络图片设计元素不属于侵权,具体要看情况判定。如果属于仅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合理使用的情形的,不算侵权,但行为人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如果具有营利目的的,则一般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使用网络图片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依法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向其支付报酬;或者可以仅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图片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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