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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职后原单位还在一直给我发工资,发了四个月后联系我说发错了,让我返还工资,如果不返还的话会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13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3个月后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离职两个月后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工资重发用完了应当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用人单位重发、多发的工资,职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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