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月份通过徐州房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三月23日在中介签了《徐州存量房买卖协议》,房产为一楼带院面积107平方,房价132万元。同时预付2万元定金。约定于四月23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卖房人出现房产抵押贷款等因素,未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经双方协商于四月28日在房产中介重新签订了协议书,卖房人同意协议签订后卖房人将室内私人物品搬出,交房屋钥匙给买房人进行房屋装修,买房人交定金10万元(双方谁违约应双倍赔偿),定于六月28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到目前为止仍未及时办理过户。
主要原因:卖房人将房产抵押给某四S店借款65万元,四S店将卖房人房产以及四S店一套房产和另外一家房产计三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抵押贷款200万元,到目前为止卖房人多次找到四S店要求还款65万元及利率归还房产,四S店同意归还房产,但银行要求三套房产款一并办理还清贷款后归还房产证。现在是第三套房产人无钱还贷房产也不要了,四S店想通过法院将第三套房产归四S店所有,正办理相关手续。卖房人说只能再等一至二月。
问题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拖再拖卖房人也很慊意。目前房屋已装修好,我想搬家,卖房人也同意搬进去,同时他还想提前要点款。我想搬家前再补加协议内容。从而保证房产不发生意外,确保房产顺利过户,请黄律师给予指教为盼!多谢。徐州胡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