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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时间的工作环境而造成生病住院能不能找公司报销医疗费

劳动纠纷 2022-10-13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职工是患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而负伤的情形,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用人单位也并不能解除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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