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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一年后发现前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是否可要求前公司补缴

劳动纠纷 2022-10-14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缴五险一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维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举报、投诉;与单位协商;申请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者进公司后公司不缴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缴纳;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缴纳的,则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作出其他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未缴纳五险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者通过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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