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河北省辛集市***村,正在土地确权,我的耕地面积测量4.21亩,村委会要登记3.06亩,理由是以前领粮食直补都按3.06亩发放的补贴费。应该怎么办。急急急!正在土地确权,理由是以前领粮食直补都按3.06亩发放的补贴费。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9-05-31 0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粮食补贴工作程序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