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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个月帮朋友担保了借款,因为两个都是我朋友当时签字的时候没注意利息,上个月朋友跑路拿不出利息,帮他顶了4000块钱的利息,对方要求的现金给的。因负担不起,这个月与出借方协商一次性还款50000,出借方要求还55000,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16 14: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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