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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的门口外面装了一个铁门,是公共区域,现在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叫拆掉还要罚款一万元,现在我已经拆掉了,还要交罚款吗

行政诉讼 2022-10-16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我国法律规定,违建拆除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使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遭遇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的,可以就其违法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以根据因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受到的损害向行政机关申请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你好: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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