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咨询内容:我之前有段婚姻,有个女儿判给了男方抚养,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也是二婚,据他说有个儿子女方带走了,我因为自己的孩子给了以前的家庭,所以我从开始相亲就明说不找带小孩的,绝不当后妈,结婚之前问他离清了吗,他说离清了,我问他有孩子吗,他说没有,归女方了,我问他都说清了吧,他说都说清了,结果结完婚没几天他家就跟我爸妈说要打官司要彩礼要孩子,现在结婚不到一个月就把孩子抱到家里来了,说是我们结婚前他们就要争孩子,怕我不跟他结婚,没告诉我,现在非要我当后妈,我想问问,他们这算不算骗婚,要是我起诉他骗婚或者他再起诉我要彩礼,谁会赢谁会输?如果打官司结果会怎样?我们没有结婚证,因为他不到年龄!结婚之前问他离清了吗,算不算骗婚,如果打官司结果会怎样?我们没有结婚证

综合法律 2019-02-02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彩礼的退赔,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