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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的房子,住了一个月不住了?暖气费给退吗

房产纠纷 2022-10-18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暖费欠费补齐一般才会开栓。如果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用户所在的单位依法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取暖费,否则供热单位可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十七条
    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
    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 房屋交付后,业主一直未装修入住,仍需要交物业费。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签合同了吗,根据合同上的违约条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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