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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儿女跟父亲一起生活,如果母亲没有给孩子生活费的话!女方要负责任吗?或者说男方可以拒绝给女方看儿女吗?

离婚 2022-10-18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给抚养费了吗 是什么诉求呢
  • 母亲不让父亲探望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不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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