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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迟到半小时喊我继续上班,没给我说公司制度问题。到了下午五点的时候,给我说迟到半小时扣一天工资。就算要扣钱,为什么早上不给我说,现在下班了,给我说算旷工,扣工资。这样太不公平了吧?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刚来公司十几天,还处于实习期。

劳动纠纷 2022-10-18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迟到工资的具体扣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制度经过全体职工讨论、制定过程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且经过公示,内容合法。
    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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